台灣職能治療
研究與實務雜誌投稿
精神職能治療師
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
徵才機構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
徵才型態正職
求才類別精神
到職日期2024-12-01
截止公告2024-11-20
徵才人數1
徵才區域桃園
薪資待遇39543
聯絡人邱文粲 職能治療師
聯絡電話03-3384889 分機5310
電子郵件gemini7715@gmail.com
聯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
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
條件要求:
1. 大學本(相關)科系畢業,具職能治療師證照者。
2. 對精神科職能治療具有熱忱者。
3. 應屆畢業可。
4. 未支領月退休俸(金)者。
註: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,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,依序優先錄用。
工作說明:
工作內容:
1. 職能治療臨床業務:以急性病房業務為主,本院精神科包含急性、慢性、日間病房團體與個別治療、職能治療評估、大型活動與外出活動規劃、學員工作訓練等,都有機會接觸。
2. 精神科及職能治療行政業務處理。
3. 職能治療實習學生教學(具臨床教師資格者)。
4. ICF身心障礙鑑定業務(具鑑定人員資格者)。
5. 其他交辦事項。
6. 本院積極發展長照相關業務,有長照、社區經驗者尤佳,若無相關經驗,可協助發展。
領照未滿四年者,方需進行PGY兩年期訓練。
其他:
1. 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8:00-17:00(彈性上下班別),六需配合輪流加班帶領活動(8:00-16:00, 約每2-3個月1天,可換加班費或補休,可和其他工作人員協調日期、天數),預計到職日為113年12月1日(可討論)。
2. 薪資39543元/月,另有獎勵金,年終1-1.5個月,每年調薪約1200元,對年薪有疑問可來電洽詢。
3. 福利:公會會費全額補助、繼續教育公費公假及科內、職能治療自辦課程、職能治療師節餐敘、生日禮金、論文發表獎勵、運動社團、工作服及清潔、外縣市可申請員工宿舍,800元/月(需有空房)、員工及家屬就醫費用優惠、停車優惠、員工健康檢查…等。
4.到職前具醫學中心1年相關工作經驗,每1年得提敘1 級;具區域教學醫院工作年資,每2年得提敘1級;具地區醫院工作年資,每3年得提敘1級;最高提敘3級。到職前符合臨床教師資格(教學醫院3年資歷以上)者,試用期滿,與本院簽約約定服務期限2年者,核發10萬元,未完成約定期限者,需全額退還本津貼。任職第3年起,與本院簽約服務期限1年者,發給3萬元。(自113.1.1起實施,實施期限5年。)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。
徵選資訊:
1. 方式:(1)履歷資料 (2)筆試、面試。
2. 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筆試、面試。
七、應備資料:(以電子郵件方式)
1. 個人履歷 (需附有照片含自傳,並留白天聯絡電話)。
2. 符合職能治療及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。
3. 職能治療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。
4. 其他經歷證明。